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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文章] 这些年写过任务的感想阅读字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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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懂得怎么去给人任务。 有时候我会收到别人的问题:有在商场的任务吗?有适合新手的任务吗?这样笼统的问题没有办法回答,有的人喜欢裸着身子在隐蔽处游荡的乐趣,有的人则享受脱下衣服瞬间的刺激;有的人觉得一定要脱到连鞋袜都不留才有露出的快感,有的人又追求只把裙子掀开的反差;有的人喜欢戴着情趣项圈招摇过市的日常,有的人却认为只有在露出时穿戴装备才能带来仪式感。就像有的人喜欢吃苹果而有的人喜欢吃梨一样,他们都被归位“水果爱好者”,但实际的口味往往大相径庭。 明确自己的喜好,然后选择符合自己兴趣的任务才是最重要的。无论是自己一时兴起的露出,还是在网上看到一个有趣任务的尝试,其出发点一定是为了取悦自己,除此无他。过去有一位女孩子联系过我,希望我为她设计一点有趣的任务。一番问询之后得知,她最喜欢的是在生活中寻找精致而隐秘的小角落,然后等到夜深人静时再跑到那里去脱光了自拍。于是我回答说她不需要任务,没有人能比她更了解自己生活的环境,我自然也没法帮她选更合适的地点;她只是享受在户外静谧处裸露的自由,再加上其他行动反而破坏了她的体验。所以她的露出本就是有趣的,再设计任务反而成了画蛇添足。 说到“有趣”,我觉得这才是设计任务的精髓所在。现在在网上一搜“露出任务”,结果成千上万,但许多任务读起来仿佛让我置身网游之中。游戏里的新手村村长总是告诉我村子被怪物袭击了,让我去找佣兵团团长聊天,佣兵团团长又说我必须取得他的信任,让我出城打10个哥布林并且带回战利品以证明我的实力。这和脱掉A,穿戴B,再去C点做个D的任务颇有异曲同工之妙。在我看来,任务不必要长,也不必要繁琐,把一堆动作挨个堆砌起来更是称不上有趣。 我的大学时代,也是英雄联盟游戏最火热的年代,我在游戏中认识了一个性格粗犷的女孩。聊到游戏以外的话题时,她直言不讳地说她喜欢穿着暴露的衣服,喜欢别人直勾勾盯着她看,哪怕真泄露些春光,也权当是她善意的施舍。有一次开始游戏前,她告诉我她在网吧,全身上下就套着一件宽大的篮球背心,还发来一张照片,吝啬的布料轻覆在泛着白光的肉体上,“旁边座位上有人,我都担心他能直接从袖口看到胸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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